转按揭是指卖方将其已抵押或按揭购买的房产转让给买方时,买方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偿还原有的按揭/抵押贷款,赎回房产证,并办理过户手续。这种业务需要买卖双方提供一些必要材料。
一、买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单身者需提供未婚证明;
2. 买卖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原件(2份);
3. 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经过年审;
4. 借款人提供的大专或大专以上的学历证明;
5. 如发生离婚,需要提供离婚证;
6. 如发生丧偶,需要提供丧偶证明;
7. 外地人购房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
二、卖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单身者需提供未婚证明;
2. 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3. 卖方的按揭合同及所售房产的房产证(原按揭银行已收押的提供完整的复印件);
4. 卖方原贷款银行的还款明细;
注:无产权共有人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外地人需要提供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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