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人咨询以下问题:当初我买房时,由于没有缴纳公积金或者缴纳的公积金不够,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但现在我已经缴纳了一定年限,余额也不少,我想将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是否可行?而且,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有哪些具体流程?
一、条件
要办理转为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及以上,并且公积金账户开设满一年(从贷款申请日向前推算);
2、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或购买公有住房、其他无房屋所有权住房,且除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建等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
3、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手续、文件及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
6、所借款项为非组合贷款,有产权证且原贷款银行同意办理;
7、对于外地户口、本地农户的借款人,需要提供联系人;
8、还需满足法律、法规以及公积金中心的其他相关规定。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转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表、户口簿和复印件、身份证和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的复印件、房地产评估报告、原商业借款合同及其复印件、原商业借款还贷情况表、商品房买卖合同副本及其复印件(二手房需要提供买卖契约原件)、结算发票及其复印件(二手房需要提供完税发票及其复印件)、还款存折、私人印章、公积金卡及交易密码。
二、流程
具体流程如下:
1、新借款人在获得原贷款银行同意提前还款后,填写《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并同意办理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要持产权证复印件(加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或贷款银行专用章),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期限,接着与担保公司、新借款人、抵押人签订个人住房转公积金贷款委托担保合同,最后签订个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
4、由担保公司及借款人到原商业贷款银行办理提前全部还款。
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以上就是商业贷款转换为公积金贷款的条件和流程。如果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转换为公积金贷款是个不错的选择,因为其利率低,支付的利息也会减轻一些压力;此外,公积金账户余额也可以用于还房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