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拥有了私家车。因此,在购买房屋时,车主也会考虑为他们的爱车购买或租赁车位。但是,许多人并不了解车位产权的问题,不知道哪些车位是可以买卖的,哪些车位是不可以买卖的。下面我们来看看其中的诀窍。
车位买卖有两种方式:
1.产权车位
车位产权和房产产权一样,房产证是永久的,而土地证有期限。但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将自动延长,因此不必担心产权车位的使用年限问题。部分地区车位产权和房产产权是合并登记的,不单独办证,但有些地区是分开办理的。
2.使用权车位
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实际上是一种租赁。根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则超出部分无效。这意味着消费者租赁车位(库)的最长期限只能是20年,20年后不受法律保护。在签订合同时,业主最重要的是要问清年限,否则在出现问题时只能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
购买无产权车位存在较大风险
业主花费几万元甚至更多与开发商签订的所谓车位买卖合同,实际上很多时候只能视为长期租赁协议。一旦自然灾害等不可预知情况发生,车位就不再属于业主。另外,一旦遇到小区拆迁等问题,没有产权登记的车位肯定无法获得拆迁补偿款。尽管开发商宣称业主购买停车位后可以自由转让使用权,价格自定,物业还可以免费办理变更登记,但没有权利转移凭证的停车位交易仍然存在很大风险。
这些车位不能买卖
1.地面停车位
《物权法》第74条还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停车位、车库的所有权,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如果开发商所售的地面车位属于规划范围内用于停放车辆的区域,开发商与业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内明确表示该面积未计入公摊且属于开发商所有,那么开发商完全有权出售该地面车位。如果在修建小区时未规划停车位,后来划分的车位不能出售,属于小区所有业主。
2.没有约定的地下停车位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必须声明该小区里的地下车位的产权属于单独转让,不随房子一起卖。如果没有类似的文字说明,地下车位也应该按份共有归业主所有,收益也应该归业主。
3.已计入公摊的地下停车位
卖房子时已将地下车位的面积分摊到每个业主身上(这要看合同规定),并已按比例收过钱。再将这样的地下车位出售给业主就是重复收款了。这类地下车位无法办理产权证,归全体小区业主所有,严格说属于小区的配套设施。
4.人防工程车位禁止开发商销售
有些地下车位是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和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建筑,开发商禁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