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住权是什么?多地开始实施居住权登记制度。居住权是在去年实施的《民法典》中新设立的一种权利,规定了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居住权登记工作后,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据了解,居住权需要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办理。法律专家表示,居住权不仅可以在亲属间设立,也可以在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间进行,如失独老人可以先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再把名下房屋出售,从而在晚年获得一笔收入,实现以房养老。
居住权和产权有什么区别?首先是概念不同。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产权则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其次,取得方式不同。产权可以通过购买、建设、受赠、抵押和继承等形式取得。而居住权则可以依合同、依法律、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因取得时效的经过等方式取得。最后,权力内容也不同。产权制度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而居住权的基本内容包括使用权、收益权和物权请求权之保护的权利。居住权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也有排除所有权人和第三人妨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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