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不满五年能否卖?如何出售?

经适房不满五年能否卖?如何出售?

经济适用房不一定要满5年才能出售?事实上,经济适用房满5年才能出售这一说法并不完全正确。现在,我们来了解一下哪些不满5年的经适房可以出售,出售的方法是什么,以及需要支付多少费用。

哪些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可以出售?

经济适用房可以分为一类和二类两种。一类经济适用房是指面向公众出售的经济适用房,而二类经济适用房是指回迁性质、康居或安居性质的房屋,以及其他管理类房屋。根据规定,未满5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也可以进行房屋出售交易。

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如何出售?交什么费用?

1、未满5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

出售未满5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的流程与普通住宅出售的流程相同,售价也可以按市场价定。但是,销售人需要按照计税价格的3%交付土地出让金。

需要注意的是,出售后,二类经济适用房将变成商品房,因此需要按照商品房交易的标准缴纳税费。

2、未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

如果确实要出售未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售方应向户口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新购房人(购房人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已经办理过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审核程序)。新购房人可以按原价购买,也可以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1)按原价出售的

a.售方向户口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b.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抽签等方式确定购房人。购房人放弃购买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后续的购房人。

c.购房人确认房屋的相关资料后,与产权人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房款。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买卖双方的信息进行登记,并出具有关证明。

d.买卖双方持购房合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前往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

(2)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的

a.售方向户口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原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b.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进入户进行查看,了解房屋状况,确认售方是否已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费用。

c.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与售方签订回购协议,支付购房款。

d.区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凭回购协议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进行房屋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指定单位名下,并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注明经济适用住房。

PS:

1.已经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按市场价格出售房屋的购房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

2.已经按原价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购房家庭,如果需要再次申购新的经济适用住房,必须重新按照现行规定进行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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