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买完房子之后,经常会出现给房子加名字或减名字的情况,比如婚前购买的房子,婚后想要将妻子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这可以方便户口落户等需要,改名字在现实生活中是有需求的。
根据规定,将配偶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是免征契税的。只需带上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和房屋登记申请书等资料,到有管辖权的房管部门面签,加名手续就完成了。期间只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
但是,一个常见的情况是,房子仍在还贷中,这种情况可以加名吗?
据了解,这种情况下是不允许加名的。
正式的法律术语是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前提是房主享有房屋全部产权,房屋没有处于权利限制状态,比如抵押和查封等。
要给自己名下正在还贷中的房子加名字,至少要取得银行的同意,或是将贷款还清。
此外,正在还贷中的房子,如果增加了产权人,新增的产权人也有还贷的义务。比如增加了妻子的名字,妻子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换句话说,加名字的人要承担一半的产权,也要分担一半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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