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揭贷款办理不成功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在实践中,对于不同情况的处理也是不同的。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于贷款不批准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一个重要的依据。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购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信用记录不好,造成银行不予批准贷款,那么购房者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开发商的原因:如果开发商销售未具备销售条件的房屋,即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银行审查时发现这种情况是不会批准贷款的。此时,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开发商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3.非买卖双方的原因:如果政府的政策或银行的规定发生变化,导致购房者本应该拿到的贷款不能实现,那么购房者应该与开发商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且合同上没有约定,购房者可以起诉并举证自己没有过错并确实无力购房,要求开发商发还首付及定金。
4.贷款不批准的注意事项:目前有不少购房者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因各种原因,银行贷款始终无法获批准,就会出现退房纠纷。在具体执行中,很多楼盘是开发商统一指定银行办理贷款。因此,提醒购房者应尽量在合同中注明,如果贷款不能获批准,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需返还首付款。
另外,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如果银行根本就没有接受贷款申请,由购房者自己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者和银行已经签订了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只是银行没有按时放款,则购房者向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后,可以按照借款合同向银行主张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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