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有房有车成为了许多人对幸福的定义和理解,有些人甚至在买不起房的时候先选择购买车辆。随着私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有限的停车空间已经不能满足需求。抢占停车位成为车主们必须面对的较大尴尬。当房子和车子成为标配时,车位问题就不能被忽视。那么,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第一、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车位
购买车位、车库时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资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私自挪作他用。因此,在现行法律法规条件下,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物品,当然也不能用于购买车库。
第二、注意车位是否有产权证
产权证的办理不仅关乎房产所有权的证明,还能够评估车位、车库是否能够销售。如果购买的车位、车库无法办理产权证,那就意味着该车位或车库就不能被销售。对于已经拥有房屋但没有买车的人来说,车位不能被销售,购置车位的钱就打了水漂。
第三、注意租赁车位、车库的有效期限
依据《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部分无效。因此,如果购买房子的时候遇到商家声称车位的销售使用权超过20年,并且没有申明20年后不再受法律保护,那么这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购买者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第四、注意公摊面积或人防的车位和车库不能买卖
根据现行小区规划法规,小区共有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于全体小区业主所有。这意味着,如果地下车位面积已经计入了公摊面积,那么开发商就无权出售。同时,有些地下车位也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的,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也无权出售。
第五、将车位买卖写进合同
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时,车位和房屋是一并购买的,那么购房者和开发商就应该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清楚约定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细节,最好还要配有平面图。如果购房者是先买房后买车位的,则可以与开发商另行签订合同,并具体说明上述事项,并将合同备案。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购房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