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个用于自住的住房。境外机构在注册城市只能购买非住宅房屋,用于办公需要。当然,如果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话则不受此限制。
2. 当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审批境外个人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除了查验必要的材料和购房者房屋情况,还需要查验:
1) 有关部门提供的在境内工作一年以上的境外个人(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华侨)的证明;对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2) 境外个人书面承诺在境内没有其他房屋。
3. 当房地产主管部门在审批境外机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和房屋产权登记时,除了查验必要的材料和购房者房屋情况,还需要查验:
1) 有关部门提供的在境内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和注册证明。
2) 境外机构书面承诺购买的房屋是用于实际办公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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