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的各个角色都有双重身份,除了享有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虽然业主通常会担心房产开发商的责任不到位,但是作为业主,也需要遵守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业主需要履行哪些法律责任呢?
一、业主的法律权利
业主的主要地位是通过享有权利来体现的,这些权利包括专有部分权、共有权和共同管理权。下面从这三个方面介绍业主所享有的权利。
1.专有部分权
业主对于住宅和经营性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享有专有部分权。
2.共有权
业主的共有权包括建筑物共有部分和公共场所、设施的共有权;以及道路和车位的共有权。共有权涉及使用权、收益分配权、危险和妨害的排除请求权。
3.共同管理权
共同管理权是维护共有部位和共有物物理性能以及保证配套设施运行的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接受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提出建议和制定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并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监督物业共用部位、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业主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
业主需要履行的法律责任包括专有部分的法律责任和共同管理的法律责任。下面从这两个方面介绍业主需要遵守的法律责任。
1.专有部分的法律责任
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权时需要承担的义务包括:不得损害他人专有部位和共有部位,为相邻业主提供维修便利,对共有部位和共有物承担义务,不得非法占有和加害,以及分摊管理费用。
2.共同管理的法律责任
业主需要遵守的共同管理的法律责任包括: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遵守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使用规定,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按时交纳专项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