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抵押合同中有相关规定,则应依照合同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对此条款进行约定,那么出租抵押人的房屋不会降低抵押房屋的价值,不会影响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也不会与其他规定冲突,因此可以出租抵押房屋。
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方式,作为从合同存在,必须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为前提,不能单独存在。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或抵押人保管,一般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当谨慎保养所抵押的房屋。
本人是一名医药公司的销售人员,我的爱人从事生意。我们结婚后买了两套房子,其中一套用于居住,另一套是空置状态。由于我们需要经营生意,我们将一套空置的房子抵押给朋友,借款5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最近,我和我的爱人商量,决定出租空置房屋,以增加日常开支资金。我们都不确定抵押房屋是否可以出租,是否受到法律的限制。
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经过抵押权人同意,抵押的房地产可以出租或转让。出租或转让所得的价款必须优先偿还给抵押权人,清偿所担保的债权。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换言之,在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抵押的房屋可以出租或转让,但所得的价款必须优先清偿给抵押权人。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抵押权人的知情权和优先受偿权,有利于实现抵押权。所以,您可以在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之后,将房屋出租,并将所得的租金优先偿还给抵押权人,即您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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