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签署商品房认购书的环节。当遇到不好处理的细节时,应该如何应对呢?本文为大家提供了详细的建议。
建议一:签署商品房认购书并非必须步骤
从法律角度来看,签署商品房认购书并不是购房的必须步骤。购房者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并达成意见后,直接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建议二:在支付款项前请三思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建议在支付款项之前三思而后行。
建议三:有关销售人员的宣传应谨慎
销售人员为了能够获得提成,会用尽一切方法进行宣传。建议谨慎分析销售人员的促销手段,冷静思考并避免受到他们的影响。
建议四:将诱饵写入商品房认购书
销售人员通常会以优惠价格、保留房号等诱饵引诱购房者签署商品房认购书。为了防止口头约定无法兑现,建议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入商品房认购书,并注明无法实现的后果。
建议五:约定商品房认购书中的退出条款
要约定退出条款,例如在申请贷款被拒绝等情况下,确保在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能够随时退出。
建议六:避免没收条款
务必仔细阅读商品房认购书,尤其注意所收预付款将不予返还的条款。如果存在这种没收条款,可能会导致无法拿回所交的钱款。
建议七:抓住对方的违约行为
一旦开发商或销售公司违反合同,应该抓住机会要求解除商品房认购书并全额退款。如果是定金,还可以要求双倍返还。
建议八:尽量利用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
应该尽量找到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作为不签署合同的原因,例如规划变更、双方就买卖合同的条款难以达成一致、收入减少、银行无正当理由不发放贷款等。一旦发生此类情况,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返还已交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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