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常会因为各种金而混淆不清。那么这些金之间有什么区别呢?哪些金是重要的?哪些又是不能退的呢?
首先来说,购房过程中有四种金:定金、订金、认筹金和诚意金。其中,定金和订金最容易混淆。
1、定金
定金是在合同签订或履行前支付的一定金额,作为合同的担保方式。其作用是确保合同的履行,因此定金一般是不能退的。另外,定金支付的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开发商要求支付超出标准的定金,购房者可以拒绝。定金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支付方未能履行合同,对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合同,则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
订金相当于购房的预付款。当买卖双方初步达成协议后,可以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方支付订金以取得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与定金不同的是,订金可以退还。但因为它不受法律保护,无法作为合同的担保方式。
3、认筹金
认筹金是购房者为表现出购买房屋的诚意而交纳的金额。交纳认筹金后,购房者便可以获得优先购买权,并享受一定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时,认筹购房者就可以优先选房了。认筹金不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最终未购买房屋,则认筹金可以退还。
4、诚意金
诚意金是在二手房交易中,中介与双方买卖方签订合同时出现的。购房者支付少量的诚意金,是买卖双方自愿协议的行为。诚意金并不是强制规定的,可以在后期抵押房款使用,如果交易失败,则可以要求退还。
在购房过程中,要搞清这些金的区别。其中三种金可以退,只有定金不可退。熟记这些知识,可以避免购房过程中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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