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日前发布了新政策,调整了国管公积金个人贷款措施,以支持缴存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该政策从本月12日起执行。新政规定,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公积金,而且计算贷款额度时,低额度也有所上调。此次调整的是国管公积金,而北京市管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则与申请人的家庭月收入、公积金缴存额、贷款年限等有关,与账户余额并没有直接关系。此次新政加大了公积金贷款的支持力度,对刚参加工作、公积金月缴存额较低的家庭而言,是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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