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一位急需资金的房屋卖家委托给一家中介公司出售房屋。然而,最终他未能收到任何款项,也找不到房产证。当他催促中介公司付款时,未能得到明确的回答。中介公司最后表示,购房者后悔不再购买房屋了。因为需要资金,售房者想要要求中介公司归还房产证以寻找其他买家,但遭到了拒绝。
选择正规的中介公司来进行房产交易是必要的!选择小中介公司很有可能会导致纠纷产生。
在这件事中,买房者也遭遇了不幸。合同中签署的是公积金贷款,但最终并未获批,给自己带来了麻烦。三方签署的合同上,付款方式是省公积金贷款。然而中介带着购房者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时,被告知从一月开始,已经有了‘停止购买房龄超过20年房子的贷款受理’新政策。想象一下,房产中介怎么可能不知道这种贷款政策呢?很可能是因为双方都急于成交,中介想最后强迫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之后,购房者提出要求解除合同,但中介提出要么使用商业贷款,要么再寻找其他房子,但中介费不会退回。因此,不可退回的中介费成为了买卖双方和中介三方之间的一根刺。因此,提醒房产交易双方,选择靠谱的大中介非常必要。
那么,当遇到这种纠纷时,交易双方应该怎么办?让我们看看专业人士给出的建议。
专业人士表示,从合同的角度来看,对省公积金贷款有特定约定,但后来由于省公积金政策调整,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这两个方面都没有错误,不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作为中介方的丙方,身为法定的专业房屋中介机构,有义务了解这些贷款政策,未能理解或者知道该贷款政策并签署上述合同,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退还所收取的中介费和定金外,还可能承担由此导致的买家和卖家的损失。
退一步讲,即使中介机构没有了解政策的变化,没有过错,但根据合同第七条的规定,各方都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应该退还已经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