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购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以书面形式签署或盖章后即成立。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因此,在双方签署协议时,政府回购房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房屋买卖合同只有在房屋产权进行转移登记时才会生效。
1、申请人需如实填写申请表,在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审核,在街道办事处的人员由街道审核后,递交至所在区住房委员会室。
2、区住房委员会室对初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核实,组织公示并签署公示意见。
3、申请人将签署公示意见后的申请表递交至市住房委员会室。
4、市住房委员会室核准申请人情况,确认限购面积后,开具《购买政府回购房资格认定通知》。
5、申请条件要求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且已组建家庭。市区常住户口指城镇户口,5年以上户口以户口簿登记的迁入日计算。
6、银行贷款的申请者需要符合年龄限制。在中国,个人购房贷款的年龄限制是18周岁以上,但实际操作中可能要求年满20周岁,贷款人的年龄和贷款年限不能超过65岁。不同银行可能有所不同。
7、购买政府回购房存在面积限制,市住房委员会室对申请人情况进行核准,并确认限购面积,开具《购买政府回购房资格认定通知》后,申请人才能继续购房。政府回购房买卖合同在订立时已明确产权,合同生效必须转移登记产权。同时,共有人可能会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导致政府回购房买卖风险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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