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换物业?三步搞定!

如何更换物业?三步搞定!

物业服务涉及到整个小区的业主,因此,物业公司聘用和撤换都应该在全体业主意见一致的情况下进行。此时,业主大会变得尤为重要。如果您的小区没有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那么就应按以下步骤逐步赶走不作为的物业公司。

一、筹建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

1. 征集签名:需要征集超过5%的业主签名支持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且签名人数和专有面积均须超过规定的数量。

2. 向街道办事处申请协助:根据《物权法》和《宁波市物业管理办法》,街道办事处有协助筹建业主大会的责任。

3. 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需要4-10名业主代表和一位开发商代表。按照现行行政文件,筹备组长由办事处指定。

在此需要特别注意:第一,业主代表应至少有8名,以免被分化瓦解;第二,筹备组长应由公益律师担任,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其他小区业委会主任等均无力承担相应责任。

4. 筹备工作:包括起草《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集业主委员会候选人,准备业主大会会议方案等。

在此需要注意:第一,政府指导意见和指导文件均不具备强制力;第二,要尽可能保证《规约》和《规则》方便将来的工作,政府的示范文本不可照搬;第三,应尽量扩大宣传面,让业主了解进展情况;第四,每次会议都应录像,签到和决议签字,和政府工作人员的意见往来,关键问题都需有书面文件备存,要求对方签字盖章。第五,每个筹备步骤都要有筹备组长签字,并保存至少2份文件,其中一份应保存在最可信的业主代表手中。

5. 组织投票:此阶段应尽可能多地收集表决票,至少要达到65%以上,才能确保筹建成功。

6. 公示备案:按照现有行政规范,只要文件齐全,当时即可完成备案。

二、由业主委员会提出解除现有物业公司的业主大会通过

如果业主需要更换物业公司,应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集体商定或书面表决来决定。解聘或选聘物业公司需经过二分之一以上业主同意。

三、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来解决业主问题

在解聘原有物业公司后,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通过以上三步,就可成功地将不作为的物业公司撤换掉。业主应该在平时认真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协调物业公司管理时要有理有据。面对不作为的物业公司,业主应该勇敢捍卫自己的权利。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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