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二手房已经设立了抵押权,房主是否可以将其出售?而购房者又该如何避免买到这样的房产呢?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已设立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或出租,但前提是需要得到抵押权人的同意。如果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就转让房产,则转让无效。购买这类房产存在法律风险,因为一旦抵押权人要实现抵押权,购买者将承担风险。为了避免这种风险,购房者有以下防范方法:
1. 在选定二手房后,先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核查。
2. 对中外合资企业或原属外销商品房的二手房,应到所在市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核查,确定是否设有抵押,抵押权人是谁,并了解抵押期限。
3. 发现抵押后,购房者应与房产所有人一同获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最好请抵押权人出具书面同意文件,并在转让协议上请抵押权人签字。签署完毕,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与购房人一起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解除抵押协议,然后抵押人应与购房人共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房屋抵押人的权利包括:对抵押房屋享有所有权和处分权,可以多次出抵,但抵押房屋的总债权额不得超过其价值。抵押房屋的收益也归抵押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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