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很多人不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知的重要性,而这些须知对购房者是非常重要的。以下是搜房网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须知提示:
签约前需审查
在签署合同之前,购房人应委托律师认真审核开发商的销售许可文件。审核内容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或开发商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权证)和出售许可证明。需要确认的信息有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和面积等等是否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相符。
购房人还应该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如有委托代理销售企业的,还需要审核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
签约时的知情权和义务
购房人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有知情权,而房地产开发企业有相应的告知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包括预售和现售),应在售楼处公示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供购房者查阅,这些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由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和经规划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建筑平面布置图。
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可以要求提供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这两张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
律师应提示委托人,在房地产登记机构登记方便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可以采用建设部或地方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的出售合同或预售合同的示范文本,也可以自拟合同文本。实际操作中,使用示范文本较多,而在另行约定的情况下,需要增加合同附件。如果使用自拟合同文本,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内容,并在合同订立前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立方式,以及总价款、计款方式和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的条件和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风、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以及有关权益和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