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于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很多人都分不清。下面我们详细解释一下:
1、认房又认贷指的是什么?
认房是指在确定二套房时,如果借款人已经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有了房屋登记信息,再次购房时,该房屋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而认贷是指在确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中已经有了贷款买房的信息,那么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时,该房屋也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这里的认贷并不考虑是否还清贷款,只要有贷款记录即可。
认房又认贷是指以贷款买房为主,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屋或有房屋贷款记录,即视为二套房或以上。例如:
①小明买了一套房(作为首套房),全款购买,没有从银行贷款。
②小明通过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已经还清。
③小明通过贷款购买了一套房,目前仍在还贷。
④小明通过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后来将房屋卖掉了。
在认房又认贷政策下,无论小明属于以上哪种情况,再次购房都将视为二套房,按照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执行。如果小明全款购买一套房,随后将其出售,那么再次购房将视为首套房。
当然,对于一些认房又认贷的城市,以上①②④的情况虽然也被视为二套房,但由于其没有贷款或者贷款已经还清,再次购房的首付比例介于首套房和二套房之间,即比首套房高,但比二套房低。在一些认房又认贷的城市中,以上①②③④的情况都执行二套房首付比例。具体情况要根据各城市政策规定而定。
2、认房不认贷是什么意思?
认房不认贷是指不管购房者是否有贷款记录,只要能证明名下没有房屋,即按照首套房认定;如果名下已经有一套房,不管借款人是否贷款、还清与否,在再次购房时都将视为二套房。银行在处理贷款时,不会考虑购房者的历史贷款记录。
3、认贷不认房是什么意思?
不再考虑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只要家庭已经还清首套房的贷款,再次贷款时也会按照首套房认定。在大多数城市中,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认定为认贷不认房,住房套数需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和认定。具体认定如下:
①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没有未清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房贷款。
②借款人及其配偶只有一笔未清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贷款。
③借款人及其配偶有两笔或两笔以上未清还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三套房贷款。
此外,对于通过个人贷款购买的40年或50年产权房屋,这些房屋是否被认定为认房的范畴,贷款是否计入认贷的范畴,需要参考各城市政策规定。因此,在购房前,了解当地政策及其解读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