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五大错误,你中了几个?

公积金贷款五大错误,你中了几个?

相比商业贷款的4.9%基准利率,公积金贷款的3.25%利息更为优惠,因此备受欢迎。然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误区需要注意。

误区一:使用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购房首付款。

很多人认为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因此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款。实际上,公积金需要等到购房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才能进行提取手续,因此购房者不能使用公积金余额作为首付款。

误区二:子女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

子女不能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购房,因为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公积金不能相互使用。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子女和父母被视为两个家庭,因此不能共同使用公积金贷款。

误区三: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装修房屋。

住房公积金只能在职工购买(包括二手房)、建造、翻建或进行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的30%以上)时进行提取。因此,装修房屋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进行提取。

误区四: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超出上限。

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存在巨大区别,不能仅根据房产评估值来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收入、缴存额和缴存比例也需要考虑。此外,公积金贷款不能超出较高的额度上限。

误区五: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可以超过房款总额。

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例如,如果购房总价为30万元,但公积金余额为40万元,购房者只能提取3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10万元不能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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