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购房资格、房价等问题,有些父母会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然而,虽然这种一步到位的方式可以省去二次交易的税费,但其缺点也非常明显。那么,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有哪些风险呢?
一、只能全款购房
如果孩子不满18周岁,房屋又要登记在孩子名下,那么就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和商贷,只能选择全款购房。因为贷款只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是硬性条件。
二、财产分割麻烦
夫妻双方如果离婚,就会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是不可分割的,即使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因为从法律角度来说,该房产属于孩子所有,只是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三、父母不能随便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可以替孩子买房子,但不能随便卖孩子名下的房子。按照正常程序,孩子名下房子只有在孩子年满18周岁后,经其同意才能被出售。
如果必须要出售,首先需要取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文件,确认其监护人资格,然后签署保证书:出售孩子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另外,父母如果想卖孩子名下房产套现也是不被允许的。
四、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虽然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如果父母因特殊原因,比如赡养纠纷欲收回房屋,专家表示,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所有权有着明确的规定。
虽然考虑到房价上涨的因素,提前为孩子买房不失为一种合理的选择,但上述风险还是需要深思熟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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