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卖房或过户前,居间机构必须核实卖方房屋及身份等信息,以确保房屋符合正常交易类型,保障双方权益。卖方应提供合法证件,如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等。其中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资格证件则查验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需查验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需查看有效代理委托书,共有房产出售需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等等。其他证件还包括出租房产需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需查看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需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在北京,如果买卖双方自行交易,卖方需提前向建委办理房屋产权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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