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购房后发现不满意想要退房,但已经交了首付是否可以退房呢?如果想要退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一种合同,根据我国法律,在调整合同时,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如果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况,购房者可以依照约定进行退房。如果合同中没有对退房做出约定,购房者可以根据以下两种情况要求退房。
一、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销售合同无效,购房者有权退房。
通常,导致房屋销售合同无效的原因有两种:
1、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导致合同无效。
2、开发商采取欺诈手段,诱使购房者与其订立房屋销售合同,合同无效。例如,开发商故意告知虚假情况,如竣工日期、装修规格及质量标准等,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合同无效。
二、开发商违约,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开发商的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不能如期收房或者不能按照合同的要求收房,购房者可以退房。例如:
1、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销售该房产;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经催告3个月后仍不能交付使用的;
3、房屋结构有重大质量问题,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得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影响购房者使用的;
4、由于开发商的过错,购房者不能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5、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6、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特别值超过3%的;
7、合同约定的其他退房条件出现的。
综上所述,能否退房取决于是否满足法定或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而不是是否交了首付或部分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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