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往往会先签订房屋认购书,以确定双方的买卖意向。然而,很多购房者并不了解签订认购书的相关流程和手续,容易因盲目签订而出现纠纷。为保障自身权益,购房者应如何才能买到心仪的房子呢?
张女士在南部新城看房后,草率签订了房屋认购书,但后来发现买的楼层正好是消防连廊,会影响居住舒适度,因此后悔了。
一般来说,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会先签订房屋认购书。有些购房者认为,认购书只是确定双方买卖意向的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实际上,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认购书等意向书若为双方真实意愿,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因此在签订时应谨慎。
在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购房者应逐条阅读和考虑各项条款,注意认购书上定金和订金一词的区别。法律上,定金对合同的履行起担保作用,给付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债务则应双倍返还。而订金则不具有担保作用,给付订金的一方如不履行债务则可要求返还,接受订金的一方如不履行义务则不必双倍返还。定金一般为5000至1万元,具体数额双方协商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签订房屋认购书并非购买商品房的必经程序,购房者和开发商可根据协商决定是否签订。购房者需了解签订认购书的流程和手续,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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