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的性质是什么?

小产权房的性质是什么?

小产权房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造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经过相关审批手续合法;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不合法。目前,针对近两年新增的小产权房,国土、住建两部委联合推进小产权房整治,而对更多的存量小产权房,将会进行分类处理。可能的主要办法是,部分符合条件的存量小产权房可以通过补办相关手续、缴纳相应的税费后,纳入保障房系列内;而一些违反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严重违法的小产权房,则采取改建或拆除的强制措施。未来,对小产权房的处理需要统一相关方面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认识,进而出台更具体的政策措施,解决长期累积的小产权房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因此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小产权房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转让、置换,而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小产权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并不是商品房。因此,与商品房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小产权房上无效,购房人权益难以得到维护。

由于购买小产权房的合同无效,购房人只能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并支付利息等,但因存在己方过错,可能人民法院不支持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即使开发商违约,合同无效,购买人的权利也无法得到保障。小产权房不受法律认可,不在政府机构监管范围内,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救济途径有限。购房人不是合法的产权人,无法得到对拆迁进行的补偿,对房屋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响。总之,小产权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限制,需要注意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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