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新政策放宽了公积金申请条件,实现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取消了多项收费,从而方便广大职工使用公积金,享受更多实惠。专家表示,这次公积金的改革和央行房贷新政形成了一套组合拳,将刺激需求,特别是置业和二次改善需求。但是,实际生活中,一些购房者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时常常存在一些误区。
在通过公积金贷款方式购房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5%、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生活保障金、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此外,我们还需要做好计划和心理准备,对家庭现有经济实力和未来收入支出进行综合评估,关注还款能力和可贷额度等问题。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选择组合贷款方式比较有利,尽可能多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尽可能少。目前个人住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三种,投资者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在实际业务操作中,存在一些误区。首先,公积金不可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只有在购房后并提供购房相关证明材料后才可以提取;其次,子女不能使用父母的公积金贷款;第三,装修房子不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内;第四,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能超出上限;最后,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购房者需要了解这些信息,避免出现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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