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人会询问,如果房产证丢失,是否能够办理过户手续?小编要说不行,但是可以通过补办房产证来解决问题。那么该如何办理?需要多长时间?下面小编会告诉大家。此外,还会介绍拿到房产证后的过户流程和所需资料。
如果房产证丢失,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在遇到房产证丢失的情况下,可以先到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科办理挂失手续,之后在报纸上发表声明。半年后,房产证会自动作废,可以再次领取新的房产证。之后,需要根据其他要求办理过户手续。
办理二手房房产证需要缴纳交易费、登记费和税费。买方需要缴纳契税,卖方需要缴纳营业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交易费为每平方米6元,登记费为每套80元;如果购买的房屋面积低于90平方米,契税按照房款的1%征收,超过90平方米按照房款的1.5%征收;购买第二套房屋,则契税按照房款的3%征收。营业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则根据房屋面积和房产证办理时间是否超过2年而定。
房产过户有一定流程:如果不通过房地产中介,需要在合同中明确条款和违约条款,同时在签订合同时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必须在场(如果是已婚则需要夫妻双方在场以及签字,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之后,需要到房产局填写表格和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的金额必须与签订合同上的金额一致。提交申请后,房产局会发给回执单,按照回执单的日期缴纳税金,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左右。缴纳完税金后,即可领取房产证。
房产过户所需资料包括: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需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已婚则还需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人无法在场,需要写委托书并在公证局公证。还需要户口本和复印件。买方需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和复印件,如果是单身还需要市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其他所需资料包括房地产权利证书、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分割协议书、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批准文件、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以及其他法规或规章规定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