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二手房前需要查看卖方的相关证件。若卖方证件不全,可能是房屋产权存在问题或者卖房人个人资格有问题。本文提供购买二手房需要查看的卖方提供的资料。卖方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购房者也需进行调查,以免购买到问题房。此外,本文还提供五种不能购买的二手房,购房者要避免犯错。
在签订合同之前,购房者应查看卖方的资格,主要是通过以下几个证件检查:
1.卖方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户口簿,以验证卖房人与产权人是否为同一人,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产权人签发的卖房授权书;
2.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使用权证(原件)。购房者可以通过此方法审查房屋产权状况。此外,建议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是否具有上市交易的资格。
①如果存在共有人,则卖房人必须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以及同意出售房屋的书面文件;
②如果房屋已经出租,则卖房人必须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
③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卖房人必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房屋出售的书面文件;
④如果购买公房,则卖方必须提供证明该公房已经按成本价补足费用的资料。卖房人还需提供单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注:军队、医院、学校的公房,如果没有单位的同意,不得出售);
⑤如果房屋是已购公房或经济适用房,则卖房人必须提供政府部门批准书,证明其具有上市交易的资格。
在二手房过户之前,卖方必须提供几种证件才能顺利完成房产过户。因此,购房者应在过户前查看以下几个证件: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要提供结婚证);
6.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以下五种房屋情况购房者千万不能购买:
1.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或被国家征用的房屋;
2.被法院或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房屋;
3.属于违法或违章建筑的房屋;
4.存在产权争议的房屋;
5.质量有问题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