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一部分有经济条件的家庭开始为子女提前购买房产。有些父母甚至会将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以免费二次交易的税费。然而,这种一步到位的购房方式并不完美,存在某些缺点。
一、必须全款付款
如果孩子未满18岁且房产登记在孩子名下,无法选择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只能全款购房。因为贷款只限于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而年满18岁是必要条件。
二、财产分割麻烦
如果夫妻离婚,涉及到分割财产问题。但登记在孩子名下的房产是不可以分割的,即使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从法律角度来看,该房产属于孩子,只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三、不能随意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父母可代劳孩子购房,但不能任意出售孩子名下房产。正常程序是,在孩子年满18岁后,经其同意才能出售。如果必须出售,则需先获得监护人签署确认资格的授权书,再签署保证书:出售孩子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紧急情况。父母不得以套现为目的出售孩子名下房产。
四、父母不得要求收回房屋
尽管父母是实际出资者,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所以父母出于某些特殊原因,如欲收回房屋用于赡养纠纷,这种可能性极小,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权有明确的规定。
考虑到房价上涨因素,提前为孩子购房是一种理性选择,但必须仔细考虑上述风险。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