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买卖和普通消费品不同,由于各种原因如规划变更、面积缩水或开发商资金不足等,导致退房事件时有发生。那么,在哪些情况下业主可以申请退房呢?
1. 延期交付房屋。如果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约定的交房时间内未能交付房屋,即使购房人已催告,开发商仍未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履行,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返还订金或支付的房款利息。
2. 合同无效。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违反法律规定,与购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购房人有权退房,开发商应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3. 擅自变更设计。在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或面积等设计,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
4. 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特别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 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如果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或重新核验主体结构质量。
6. 房子产权不清楚。例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7. 含有欺诈等问题。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可以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其他常见情形包括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且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该房屋权属有争议等。
8. 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如果开发商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超过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的期限一年,购房人有权要求退房。
9. 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属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未能订立按揭合同,无法办理按揭贷款。
10. 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以上便是哪些情况下可以退房的详细解释。买房不易,退房更难,但如果碰上上述情况,业主是可以要求退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