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年限和耐用年限有何不同?

房屋产权年限和耐用年限有何不同?

在买任何商品时,消费者都会关注使用寿命,这关系到商品的性价比。同样,购买房产时也应该注意房屋的耐用年限和产权年限这两个概念。

房屋耐用年限是指房屋能正常使用的年限,而房屋产权年限则是指房屋的使用期限。根据建筑耐久年限,房屋耐用年限被分为四类:一级耐久年限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100年以上;二级耐久年限适用于一般建筑,50-100年;三级耐久年限适用于次要的建筑,25-50年;四级耐久年限适用于临时性建筑,15年以下。

在我国,一般住宅的产权年限为70年,也就是说自房屋建成起,产权只有70年,过了70年房屋产权就不再属于买房者所有了。但是《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用地使用权限期满后自动续期。非住宅用地使用权期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依照法律法规办理。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的自动续期规定使业主感到安心。但由于70年限制还未到期,还没有现实案例,到期后房屋归属问题还需要等待解决。

对于购房人来说,了解房屋耐用年限和产权年限非常重要,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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