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不断攀升,许多富裕家庭开始为子女提前购买房产。一些父母还选择将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虽然这种方法可以避免二次交易税费,但是存在明显的缺点和风险。
首先,如果孩子未满18岁,且房屋登记在孩子名下,就不能选择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只能全款付款。这是因为贷款只针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而设定的硬性条件。
其次,假如父母离婚,房产分割问题也会变得很复杂。即使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将其登记在孩子名下,该房产也不能被分割。因为法律上来看,该房产属于孩子所有,只是由获得孩子抚养权的监护人代为管理。
此外,父母不能轻易出售孩子名下的房产。正常情况下,必须等孩子年满18岁,并经其同意才能出售。如果必须出售,父母必须先获得所有监护人的签名,确认他们的监护人资格,然后签署保证书,说明出售孩子的房产是为了孩子的利益,比如孩子罹患重大疾病等特殊情况。父母想要卖孩子名下房产套现也是不允许的。
最后,即使父母是实际出资人,但房屋已经登记在孩子名下,父母也不能要求收回房屋。父母可能因特殊原因想要收回房屋,例如赡养纠纷,但专家表示这种可能性很小。因为物权法对不动产所有权有明确的规定。
虽然考虑到房价上涨的因素,提前为孩子购买房产是合理的选择。但是,应该认真考虑这些风险,权衡利弊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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