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者在买房大军中的重要步骤之一是购房资格审核,许多人在这一环节已经感到困惑。因此,本文将与大家分享购房资格审核的流程。
(1)购房资格审核包括以下内容:
1.户口归属;
2.纳税证明;
3.社保;
4.贷款记录;
5.名下房产。
如果符合购房条件,将提供购房资格审核通知书。购房者需前往房屋所在地的建委网签窗口进行个人购房资格审核。购房者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填写《购房承诺书》等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只有通过审核,才能办理网签手续。一般审核期为5个工作日。
(2)购房者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购房者及其家庭成员(包括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或军官证等身份证明材料;
2.购房者夫妻登记在原件同一户口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单身购房者需提交单身证明;
3.户口薄(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4.《购房家庭住房情况申报表》的原件、复印件;
5.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交自购房之日起一段时间内(各个地区不同)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6.境外个人购房需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执行。境外个人购房需提交护照、港澳台身份证或回乡证等身份证明材料,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它住房的书面承诺。在本市工作、学习和居留的证明或在本市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由境外个人(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所在工作、学习单位、居留地公安部门出具。
7.购房者与未成年子女未登记在同一户口的,还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未成年任身份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3)委托申办要件:
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受托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及其他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