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积金较高贷款额度提升至60万的消息曾传出,而如今已经出台公积金调整政策实施细则。
据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规科负责人介绍,之前,夫妻双方月缴800元以上的可申请贷款50万元。按照新政,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达到1000元以上(含1000元),或申请职工夫妻双方月缴存额合计达到1500元(含1500元)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可提高至60万元。
在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南宁购房的可参照此条件申请异地同城化贷款。
根据新政,取消购建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对房屋套数和贷款次数的限制,条件比以前放宽了。缴存职工可在全部付清购房款(不含贷款)或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办理购建住房提取公积金的手续。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也将简化。根据新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办理租房提取。
认房不认贷的政策也已被取消,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不再对申请人查询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以申请二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已结清排名前列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禁止发放第三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纯公积金贷款方面,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较低首付比例为20%;已使用并结清一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较低首付比例为30%。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组合贷款时较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此外,南宁将与北海、防城港、钦州三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签订异地同城化贷款业务协议,进一步完善和加快开办异地同城化贷款业务的步伐,年内或将实现4市购房公积金贷款无缝对接。北部湾经济区内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四市视同一个城市,在四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执行同城化政策。如此政策将取消户口和工作地限制,四市职工在四市范围内任意一城市购房,均可向当地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