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申请共有产权房?

谁能申请共有产权房?

如何申请共有产权房?有哪些条件需要满足呢?共有产权保障房是一种以政府部门或机构按份拥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购买共有产权房是南京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一部分,适用于买不起房的家庭。住房困难家庭需要满足一定的收入和财产条件才能被认定为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为每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13元,家庭人均财产低于相应标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为每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21元,家庭人均财产低于相应标准。另外,家庭拥有的机动车数量和价格也会影响其是否被认定为住房困难家庭。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的家庭可以按规定申请共有产权房:1.城市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有江南六区户籍5年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家庭人均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家庭拥有车辆情况低于规定标准。2.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没有房屋权属登记或交易记录的城镇居民无房家庭。3.具有江南六区户籍,且没有房屋权属登记或交易记录,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及以上,全日制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5年的新就业人员。4.被市政府认定为其他住房困难家庭。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家庭或个人不得申购共有产权房:1.在本市已领取征收拆迁安置补偿款5年以内的。2.户籍为通过购买住房方式迁入本市的。3.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4.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需要提供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家庭住房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家庭成员婚姻证明和其他证明。申请人需要向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填写《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授权书)》。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需要携带相关申购材料到市住保办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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