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是指使用房地产等实物资产或有价证券、契约等作为抵押,从银行获得贷款并依照合同规定的分期付款方式偿还本息,当贷款还清后,银行将归还抵押物的贷款业务。
按揭贷款是一种使用按揭方式的贷款业务,例如住房按揭贷款是购房者以所购住房为抵押,由购房者所购买住房的房地产企业提供阶段性担保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揭这一词汇原本是地方方言,主要出现在中国的港、澳、台地区。从1980年代末开始,按揭逐渐从南到北在中国大陆地区使用。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以外,中国法律并没有具体关于按揭的规定。香港在回归祖国之前,按揭的规定被划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按揭是指任何形式的质押和抵押,而狭义的按揭则是指将房地产转移到贷款人名下,等贷款还清后再转回到抵押人名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担保法》提到的抵押与香港的按揭有所区别,因为这两个法律的抵押要求不转移占有为前提。按揭具有房地产抵押和分期付款两层含义,是指银行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并以所购产权房为抵押物,用于偿还贷款,以每月偿还贷款本息的方式进行。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是按揭贷款的两种类型。具体来说,按揭贷款是借款人以购买的楼宇为抵押品从银行获得贷款,按照按揭合约中规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分期偿还给银行。银行将按照一定的利率收取利息。如果贷款人违约,银行有权收回房屋。
按揭可以分为现楼按揭贷款和楼花按揭贷款。现楼按揭是指借款人借款购买现有的楼房,并以所购得的现有楼房为抵押。楼花按揭是指金融机构向购买楼花的置业者提供的按揭贷款,以借款人依据购房合同具有的权利为抵押。楼花是指尚未完工前整栋、分层或分单元先预售的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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