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漏水是由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或邻居使用不当等原因导致的,那么如何维权呢?越秀法院民三庭的李昇毅法官表示,根据法院审理的此类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新购商品房出现漏水,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期限内,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同时,维修漏水可能需要进入上一层住房维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楼上业主应当为楼下业主维修漏水提供必要、适当的便利。
2.如果漏水是由于相邻房屋的原因导致,业主可以要求对应的楼上或隔壁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业主可以选择让相关责任人员直接对漏水部位进行修复,也可以自行修复漏水然后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但是,由于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负有证明存在漏水情况、因漏水遭受的实际损失、漏水的具体原因等事实的举证义务。因此,需要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否则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风险。必要时可以通过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来确定漏水的原因。
3.对于大楼顶层的住户来说,屋顶漏水是一个常见的问题。由于整栋大楼的屋顶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部分,不属于部分业主专有。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所以,屋顶漏水可以使用物业的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如果大楼没有缴存维修基金,则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进行维修。
最后,李法官建议:一旦发现房屋漏水,可以依法维权。但是,为了降低成本和保持邻里和睦,各方更好地积极协商、友好解决问题,尽量避免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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