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业主反映成立业主委员会很难,原因是政府工作人员违法行政,以及业主不了解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方法。然而,随着新《物业管理条例》的公布,成立业主委员会的道路被铺平了。只要业主掌握正确的方法,学会如何使用这个法律武器,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不难。
当小区入住户数超过50%或入住建筑面积超过50%时,业主可以向当地政府和房管部门申请成立业主委员会。开发商、物业公司和街道社区及房管部门人员可以共同发出通知,召开业主大会,并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由5至11人单数组成,并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 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并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 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公正廉洁的品质;
5. 具有组织能力;
6. 有必要的工作时间。
业主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2. 能够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3.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必要工作时间,能够较好地履行业主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4. 品行端正,没有不良记录;
5. 热心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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