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期,很多人对公积金的问题格外关注。以下是近期网友们比较关注的几个问题:
问题1:在离婚协议中,对方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个人积蓄、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住房长期储金,一部分从个人每月工资中扣缴,另一部分是单位为个人缴存。因此,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问题2:如何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可以在购买预售商品房、现房或二手住房、经适房、集资合作建房、建房、大修、翻修、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租赁自住住房、出境定居、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能再就业满3年或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退休、职工死亡、非本市户籍及本市农村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支付既有住宅安装电梯费用、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患重大疾病等17种情况下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存折、结婚证(若有配偶需提供)、户口本(若为家庭成员提取需要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根据符合的提取情形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复印件1份,带原件备查)。
问题3:公积金提取额度能否超过实际支出?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需要经过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并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例如,如果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安装电梯、租赁自住住房和享受低保的,根据证明材料发出的时间,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可以在一年内申请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如果是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家庭成员首次提取时可以提取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但不能超过首期付款。以后每满一年的总提取额度不能超过当年发生的住房支出。如果提前偿还贷款,则不能提取超过所偿还贷款本息的总额。此外,职工因重大疾病需要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下,可以在一年内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的公积金额度不能超过当期支付医院相关医疗费用的自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