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获得预售许可证后可以进行房屋预售。如果在房屋预售中遇到不想购买房屋的情况,那么房屋预售是否可以退钱呢?
答案是可以。如果是由于购房者自身的原因而导致的退款申请,房屋预售可以申请退款,但需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如果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则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而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下面是购房者应该注意的几点:
1.确认是否有预售许可证
购房者要先确认准备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已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在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查询。如果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房屋,购房者应该拒绝购买,也不要支付任何费用包括诚意金和定金。
2.了解商品房周边环境
商品房周边环境会影响房屋价格,也会对居民生活带来影响。因此,购房者应该了解商品房周边环境,如交通、通讯、附属机构、幼儿园、学校、医院等是否齐全及环境情况。
3.不要轻信广告和口头承诺
购房者应该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文件和图纸为准,对于开发企业广告、销售人员口头承诺和销售现场沙盘、模型、样板房等,必须认真核实。购房者应该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约定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预售前发布的广告和宣传材料明示的事项,并对明知未写入合同条款的事项不受法律保护。
4.认真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签订合同时应使用自治区建设厅和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认真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中有关交付条件、房屋交接等条款。此外,购房者还应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就需要补充的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并且对于易产生产权纠纷的车库、停车位等公共部位或者公共设施产权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避免发生纠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日内,购房者应向市房管局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办理合同登记。
5.检查后注意事项
购房者应该先进行认真检查后再封闭楼层。只有当预售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备案,达到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才能交付购房。开发企业向购房者交付新建商品房时,应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出示《竣工验收备案表》,在签署有关文件前,有权对房屋进行检查。如果不符合约定的交付条件或需要修缮时,请注意书面告知开发商并约定交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