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签合同时需注意哪些陷阱?

买房签合同时需注意哪些陷阱?

在买房签合同这个专业问题上,很多购房者花费了几代人的积蓄买房,但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往往被开发商坑了。那么常见的买房合同陷阱有哪些呢?

第一陷阱:补充协议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开发商会在补充协议上做手脚,将自己的违约责任约定成月的万分之几,将购房者的违约责任变成里日万分之几,这样一字之差,违约款就相差30倍。

第二陷阱:补充协议违约金缩水。买卖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是万分之几,补充协议中又对违约金额做了上限约定,那么违约金就大大缩水了。

第三陷阱:购房合同少有条款能作弊。有些开发商会告知购房者这个合同是统一版本的,因为有的少有地方可以不填,这样少有的地方开发商就有可能在上面做手脚。购房者如果确实没有特殊说明的少有地方可以划一道斜线表示少有地方已无内容。

第四陷阱:签合同之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有的开发商会已定金做要挟让购房者签订霸王条款。购房者此时不买房就意味着几万元定金没了。建议可以缴纳订金,因为这个订金可退,或者如果确认好要买房里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五陷阱:模糊词语规避自身责任。开发商在合同中往往会用模糊词语规避自身责任。购房者需要让开发商精确写到用什么牌子什么型号。

第六陷阱:阴阳合同坑骗购房者。有的开发商会采用阴阳合同,使用的合同与到工商部门备案的合同不一致,特别是补充协议作了部分修改。

第七陷阱: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在签约前要确认法人贷款,这里可以查验开发商的五证来确认开发商的资格和最终法人。

第八陷阱:垄断物管权。买房协议约定买受人同意该商品房由出卖人选聘的xx物业公司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实际上是开发商将物业管理权永久性地垄断了,即便是日后成立业主委员会,也难以改变。已签补充协议的购房者也可维权。

以上都是目前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常用的欺骗伎俩,购房是个专业复杂的问题,需要对一些细节有自己的见解。从买房一开始就规避可能出现的问题,这样才能最终安心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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