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在昆明市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和条件,以及需要提供的一些资料和注意事项。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1、申请人需要携带资料到管理中心进行咨询、申请,以及填写申请表;
2、中心审批通过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拿到通知书后,需要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手续,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需要持有已签订好的合同资料,然后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需持有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建设大厦西裙楼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需带上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须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并在申请贷款前一年内未提取住房公积金;
2、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同时需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合同;
3、职工申请住房贷款时,需已缴纳房价30%以上的预付款;
4、借款人需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并办理借款公证等手续;
5、借款人需具备稳定的职业、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资料
1、购买住房合同原件4份;
2、首期付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份,银行缴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借款人及配偶的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4份,以及婚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4份;
4、申请人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的可用于银行代扣还贷的储蓄存折及其复印件1份;
5、保证函1份(根据要求提供);
6、房屋抵押登记和公证等手续;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的其他资料。
四、还款时间及方式
1、还款时间:若贷款承办银行为工行,则借款人需在办妥贷款后的次月对日进行还款。如本月6日完成贷款手续,则借款人需在次月6日还款;若贷款承办银行为其他银行,则借款人需在次月15日还款。
2、还款方式:借款人需在贷款承办银行开设储蓄存折,通过银行代扣方式进行还款,并且需保证存折账户在每月应还款日之前有足额款项。
五、办理贷款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在申请贷款前要按规定将所需资料准备齐全;
2、提供的银行储蓄存折必须能够用于银行代扣还贷(开立存折时需向银行柜台工作人员提出);
3、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时,除了提供登记后的借款合同等资料,还需携带公证书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