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通常是遗产中最重要的财产之一。那么,处理遗产后获得的房产,在办理过户之前需要缴纳哪些契税?
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应缴纳契税
【案例】
小王的爷爷去世了,留下一所住宅和一间商铺,去世前未留下遗嘱。小王的奶奶、父母和叔叔经过协商,决定把商铺过户到小王名下,住宅则留给奶奶,待奶奶百年之后再做处理。小王和奶奶在办理过户手续时,是否应当缴纳契税?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以下顺序继承: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开始后,由排名前列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排名前列的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在此案例中,小王的奶奶、父亲和叔叔属于排名前列的继承人,按照法律规定应由他们三个继承房产。小王的奶奶取得的住宅产权显然是法定继承所得,无需缴纳契税。而由于小王不属于排名前列的继承人,则没有继承爷爷遗产的权力。小王取得商铺产权实质上是由奶奶、父亲、叔叔继承之后赠与他的。依据相关规定,小王取得商铺的行为应按接受赠与缴纳契税。
通过继承和接受赠与取得的房产应缴纳部分契税
【案例】
张大爷和老伴有一处房产登记在老伴名下,是他们的共同财产。老伴生前曾表示百年之后就把房子给儿子小张。老伴去世后,张大爷按照她的遗愿带儿子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计划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名下。张大爷被告知需要先到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契税,但他认为,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不应缴纳契税。
【案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非有约定,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出给配偶专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在这个案例中,张大爷一家的做法是:继承开始后,张大爷放弃了继承,让儿子小张继承了老伴的全部遗产。同时,张大爷把自己拥有房屋50%的份额无偿赠与儿子。也就是说,小张取得的该处房产一半是继承所得,一半是接受赠与所得。因此,小张在办理房产过户之前,应先缴纳父亲赠与自己的房屋50%份额对应的契税。
非法定继承人取得房产应缴纳契税
【案例】
赵奶奶是一位孤寡老人,她的邻居小明一家人平时在生活上对她多有照顾。她对小明像对亲孙子一样疼爱,于是便去公证处立了一份遗嘱,死后将自己的房产给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