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购房时,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中将一方定为贷款人,另一方则作为共同贷款人。但是,应选择哪一方作为主贷人呢?是否有相关规定和标准呢?
对于共同贷款人,要求其是贷款人的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并且必须是住房贷款抵押物的房产所有者之一。然而,对于夫妻来说存在例外情况,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在确定主贷人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选择:
优先选择收入较高、较稳定的夫妻一方,以便获得更高额度的贷款;
考虑年龄限制,一般选择年龄较小的一方,使贷款年限更长。
此外,还需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
在某些地区,非本地居民无法提供当地纳税或社保固定年限的证明,可能会受到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不同的待遇,这无疑会增加购房成本,需要考虑这个因素。
特别提示:
贷款征信会重点查核主贷人的情况,如果主贷人的征信有问题,银行可能不会放款。
最后,夫妻共同购房时,需提前商定各自财产所占份额,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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