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业管理公司是一种企业型经济实体,其成立需遵守法定程序并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作为服务性企业,物业公司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公司接受业主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同时,物业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管理方面和服务方面。其中,管理方面包括楼宇管理、房屋修缮管理、设备维修保养管理、车辆运行及看护管理、秩序维护管理、清洁环卫管理、绿化管理、消防管理、物业保险管理等。服务方面包括物业修缮、物业租售代理、物业清扫保洁、搬家服务、装潢服务、车辆出租、绿化工程及花木租售、燃料供应、蔬菜粮食供应、服装清洗供应、美容美发、康乐健身、幼儿教育、老年服务、家教服务、商业服务等。
在物业管理中,物业管理公司具有多项权利,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小区管理办法、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管理办法对住宅小区实施管理、依照物业管理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管理费用、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以及实行多种经营以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等。
与此同时,物业管理公司也有一系列的义务,如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接受业主委员会和全体业主的监督、重大的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监督指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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