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五大收房陷阱?

如何避免五大收房陷阱?

在购买新房的时候,尽管非常值得高兴,但千万不要一时冲动,随手就签下合同,否则就会落入收房的陷阱中,后悔也来不及了。下面,小编将为您列举容易陷入的五大收房陷阱。

陷阱一:限时收房

开发商一般会在发出收房通知书后的30天内规定收房时间,如果购房者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处理相关手续,则视为已经收房。购房者在购房时要留下联系方式,以免错过验房期限。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到场验房,可以书面授权亲友或律师代劳,并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重新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陷阱二:交房证件不全

如果开发商没有提供完整的三书一证一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和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概括验收合格证,通常因为楼盘还没完全修建而无法提供,购房者可以选择不收房,或者在相关文件中注明未见××表等字样,并保留好相关文件的副本。

陷阱三:先签合同后验房

一些开发商采用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式,目的是让购房者先签收房认可书再验房,如果发现问题,购房者就来不及后悔了,而开发商的责任也更小。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入合同,如果最初合同没有规定,可以在每份相关文件中注明房内状况未查看、屋内状况未明、未验房等字样。

陷阱四:巧立名目收费

尽管物价局已经明确规定入住费用的相关费用,但一些开发商在收房入住时又会巧妙地多收费用。在收房时,购房者不要怕麻烦,与开发商协商,不应交的钱坚决不要交,必要时可以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有效维护自己的利益。

陷阱五:疲劳战

一些开发商会采用先办手续再验房的方式,并故意将办理交费、入住挂号等各种手续的地点安排在不同的地方。更厉害的是,会让更多的购房者在同一时间内收房,让购房者在还未进入家门之前就疲惫不堪,希望早点结束。购房者不要被收房现场的人山人海吓倒,可以与开发商另行约定时间;如果无法约定时间,可以采用人多好办事的策略,邀请多位亲友一起到现场,分头排队,发现问题也会更多,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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