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兄弟之间虽有情谊,但俗话说兄弟明算账。如果没有遗嘱,兄弟该如何分配父母的房产?如何进行继承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无遗嘱房产继承过户方式和所需资料
1. 首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 拿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前往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以下材料:
–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 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若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名法定继承人,其他继承人需要书面同意并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具体材料需要咨询相关继承的公证处。
3. 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为继承人或被遗赠人,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 身份证明(复印件)。
– 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 继承权公证书。
–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注意事项:
1. 如果继承的房产为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则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和《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在收件窗口领取)。
2. 如果继承人无法亲自办理,需要提供委托书或公证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 如果是法院判决继承,需要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4. 如果继承人未成年,需要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如果没有遗嘱,根据法定继承兄弟二人都具有继承资格,房子是兄弟二人共有的,办理继承过户是直接把房子变成兄弟二人名下共有的房产,房本上有两个人的名字,是同时过户给二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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