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物业管理不负责任,业主们的生活可能会面临很多麻烦,比如非业主人员随意进出小区、生活垃圾不能定期处理、公共设施损坏得不到及时维修等。这些问题不仅会影响业主的日常生活,还会损害他们的权利。因此,业主有权利更换物业。
要更换物业,业主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完成:
1. 召开业主大会,进行物业管理事宜的投票表决。如果超过2/3以上的业主同意,就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2. 由业委会主持物业管理招标等事宜,拟定管理要求和费用标准,编制标书。
3. 联系物业公司或房屋主管部门进行公开物业招标。
4. 业主联合组建评标小组来评估物业公司。他们可以外请物业专家做参考意见,也可以请房屋主管部门领导参加以示公允。
5. 进行评标,并选出中标的物业公司。
6. 业委会向业主大会做招投标报告,并出示评标过程及最终结果。业主大会对此进行投票表决。
7. 如果表决通过,业委会就可以同中标的物业公司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并安排新老物业交接手续,新物业进场。
但是,实际情况却很难轻松更换物业公司。其中最大的问题是业委会成立难。开发商通常并不鼓励业主们成立业委会,因此需要业主们自己站出来。此外,业主通过也很难,因为许多业主并不关心这些事情。
另外,业委会运作也很困难。根据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业委会内部的矛盾也会显现出来,缺少运作的机制。因此,业委会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机制,才能更有效地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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