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被盗,物业退款后还需赔偿损失吗?

汽车被盗,物业退款后还需赔偿损失吗?

案情:

三个月前,单某与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签订了一份物业服务协议,并缴纳了为期一年的车辆停放、保管费用。但是,仅仅一个星期后,物业公司因与部分业主发生争执,私自撤离了全部员工,包括保安和停车场管理人员。当晚,单某停放在指定地点的价值19万余元的小车被盗,经公安部门侦查至今也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专家意见:

根据法律,单某有权要求物业公司退回所交费用并赔偿损失。

首先,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公司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时,即具有责任保证相关人员看护单某停放在指定地点的小车,确保其不受损害。然而,在没有通知单某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私自撤离相关人员,导致单某的小车处于无人看护的状态,最终被盗,这违反了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合同法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如果物业公司不愿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就必须退回单某所交的剩余费用,并承担已经造成的小车被盗损失。

其次,根据保管合同,物业公司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合同法第374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单某已经向物业公司缴纳费用,表明单某与物业之间是一种有偿的保管服务合同,因此,无论物业公司是否存在明知可能造成损害却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的主观过错,都必须向单某赔偿损失。

相关法律知识:

违约责任指的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此外,还有违约金和定金责任。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0)
上一篇 2023年7月27日
下一篇 2023年7月27日

相关知识推荐